广东中山古镇冈东村:不合常理的低价中标及3200万合法财产被侵占
中山市古镇镇冈东村集体资产——东方大酒店自2012年起一直是收取中山市佰盛灯饰广场有限公司每年实付4000多万至5000多万的租金。期间在2018年底佰盛公司因亏损严重,没办法承受原来的租金,希望与其协商将租金降至2800万元/年,但未获得同意。所以在2019年,佰盛公司按冈东村要求,以3500万元/年的标准支付了全年租金,后双方协商解除了合同。在冈东村重新发布租凭权竞标招租公告。2021年1月20日广东百佳百特实业有限公司竟以1800万元/年的低价中标。仅一年时间,租金就降低至原来的一半,佰盛公司认为事有蹊跷,“百佳公司的中标价也远低于冈东村同类型物业的出租价格,明显违背常理。”
公开资料显示,冈东村在2020年7月第一次发布东方大酒店租赁权竞标公告,租赁期限定为8年,不设免租装修期,起拍价为2520万元/年,竞标保证金高达3000万元。2021年1月,冈东村第二次发布了重要的公告,起拍价降低至1800万元/年,租赁期限由8年变更为16年,同时包含1年装修期,竞投保证金降至1000万元,几日后百佳公司中标。两次竞投的招租要求相差巨大,在租赁物业及市场环境均未出现重大变更的情况下,招租条件发生如此显著的优惠变化,明显异常。这一切在佰盛公司看来,冈东村一系列安排,是为了确认和保证百佳公司能够以不合理的低价中标。
“如果继续由佰盛公司承租,冈东村可根据2800万元甚至更高标准收取租金,现在租金仅有1800万元/年,以16年租赁期计,冈东村租金收入损失至少1.7亿元。村民对此是否知情?”佰盛公司有关人员表示,冈东村不惜牺牲集体利益,也要让百佳公司低价中标,背后一定有猫腻。
根据《解除协议书》,东方公司应组织双方就东方大酒店内的中/央空调系统、家具及设备的受让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佰盛公司直接将上述可移动物品搬走。但在冈东村和东方公司拒绝告知中标方的信息后,佰盛公司想进场将自己的3200万合法财产运走,却遭到阻止。
自2021年3月16日,佰盛公司向中山二院申请强制执行起,时至今日东方公司从未履行有关规定法律义务,中山二院也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多次尝试与冈东村、东方公司沟通执行和解事宜,建议百佳公司对上述可移动物品进行折价补偿,冈东村和东方公司拒绝协调,同时亦不配合设备拆除搬离工作。在执行法官现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冈东村党委委员邓某甚至表示如法院启动,将发动全体村民阻止。百佳公司作为最终受益者,至今侵占和无偿使用佰盛公司的财产,东方大酒店目前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的状态。
据悉,2023年3月,中山二院恢复执行立案程序后,二院就上述可移动物品的拆除问题向中山市住建局发函,住建局复函称,需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属地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却表示此前没有受理过设备拆除相关的施工许可申请,要进一步研究是不是满足受理条件。为此案件执行陷入僵局,简单的拆除搬离设备,却卡在住建局无法推进令人难以理解。
据佰盛公司有关人员透露,负责冈东村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的周某和邓某,与百佳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某私下往来密切,蔡某多次宣称自己与周某是亲戚关系,蔡某对于取得东方大酒店的租赁权胸有成竹。低价中标、扣押佰盛公司合法财产,其中原因不言而喻。
东方大酒店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冈东村本应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却不惜损害自身利益以及与佰盛公司的无尽纠纷中也要让百佳公司获取不当利益,这一系列的做法实在令人费解。对于冈东村以1800万元/年重新招租的决定,冈东村全体村民是否都之前同意,决策程序是不是合乎法律,这一纸说明并不能打消大众疑虑。如此低价的出租村集体资产的行为使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受损,也使佰盛公司的合法财产受到侵害,背后是不是真的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彻查,给公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