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路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转包
[概要] 交通运输部日前修订《公路建设商场办理方法》,决定将第三十八条修正为,“施行工程单位能够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许合适专业化部队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历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
本报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 陆娅楠)交通运输部日前修订《公路建设商场办理方法》,决定将第三十八条修正为,“施行工程单位能够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许合适专业化部队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历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答应分包的工程规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规则。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禁止转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规则指定分包、指定收购或许切割工程。项目法人应当加强对施行工程单位工程分包的办理,一切分包合同须经监理检查,并报项目法人存案”。
方法修正后,第三十八条取消了“分包的工程不答应超出总工程量的30%”的规则,一起把对加强施行工程单位工程分包的办理的责任人由“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削减为“项目法人”,把工程分包“报项目法人赞同”改为“报项目法人存案”。
1、大众网一切内容的版权均归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答应,任何其他个人或安排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仿制、修正或发布运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间任何方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一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仿制或保存;不得修正或再运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材料,必需获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现已本网授权运用著作的,应在授权规模内运用,并注明“来历:大众网”。违背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则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