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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集省级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20 03:25:40 |   作者: 施工规范

  原标题: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集省级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规范开展我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省级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人选,有关事项函如告下:

  按照专家层次高、学科领域全、服务高效化的原则,分为专业类和综合类。专业类最重要的包含能源、电力、水利、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石油天然气、港航工程、建筑规划设计等有关专业。综合类包括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土地利用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城市设计、城乡规划等类别。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业务精通,熟悉本专业领域发展研究动态,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熟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和法规,并具有相关项目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国土、能源、电力、水利、公路、铁路、城市交通、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石油天然气、港航工程、建筑规划设计等有关专业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或通过有关专业资格注册认证并且从事有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

  (一)权利。专家自愿加入和退出专家库;对审议的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业务具有建议权,有权依据相关评审论证咨询要求独立发表意见;为开展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提供专业理论支持;自愿选择是否接受省自然资源厅邀请或委托参加相关评价技术咨询、评审论证等工作;依法依规取得相应报酬。

  (二)义务。入库专家应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成有关审查、研究、论证工作;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严禁为审议事项涉及利害相关方谋取私利;履行回避原则,遵守保密规定。

  (一)报名与推荐。采取专家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法。有意向的专家填写《广东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附学历学位、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等材料。专家所在单位填写专家申请表推荐意见和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至我厅。

  (二)审核与公示。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审核后,根据申报人的门槛,综合考虑专家的工作经历、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等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取入库专家。经核定后的入库专家名单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广东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对专家库做调整和补充更新。

  请各相关的单位对照条件要求,充分发动与专业类别相关的对口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和事业单位推荐符合征集资格条件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申报入库。推荐申报专家库人员名单及申报纸质材料可由省直单位集中报送,也可由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和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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