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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新规:汽车、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下调

发布时间: 2023-10-23 05:58:09 |   作者: 行业新闻

  7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并将影响我们的生活——汽车进口关税降、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降、CEPA项下4项香港原产商品实施零关税、流量漫游费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5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船舶吨税法规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船舶吨税。法律对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征收机关和免征吨税的情形等作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烟叶税法规定,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计算。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是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

  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

  此次降税商品涵盖了百姓日常生活直接需要的各类消费品,惠及方方面面。就具体降税商品而言,服装鞋帽、体育健身用品等进口关税平均税率将由15.9%降至7.1%;洗衣机、冰箱、空调、电视机、电动牙刷、榨汁机、食品研磨机、吸尘器、电饭锅等家用电器进口关税平均税率将由20.5%降至8%;养殖、捕捞类水产品,以及香肠、饼干、糕点、矿泉水、果汁等加工食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从15.2%降至6.9%;护肤、美发等化妆品及部分医药健康类产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8.4%降至2.9%。

  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取消210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

  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通知称,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新完成原产地标准磋商的4项香港原产商品,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零关税。

  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通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经国务院核准的《〈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

  这份关税下调清单中囊括了农产品、化工原料、医疗原料、塑料制品、橡胶轮胎、纺织品、成衣、钢铝制品等多种进口商品。其中,对大豆的进口关税从3%下调至0。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额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另外的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办法》还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实施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待遇。

  日前,工信部、国资委联合出台的《关于深入推动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2018专项行动的实施建议》提出,加大网络降费优惠力度。7月1日起取消移动流量“漫游”费,鼓励基础电信企业推出大流量套餐等流量降费举措,移动流量平均单价年内降低30%以上。

  近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分别宣布,为贯彻落实国家提速降费政策,自7月1日起,取消流量“漫游”费,新老用户省内流量升级为国内流量(不含港澳台)。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36号令”),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36号令明确,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依照国家出资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决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一)国有控制股权的人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可能会引起持股票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二)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制股权的人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下同)达到总股本5%及以上的;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制股权的人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数量达到5000万股及以上的;(三)国有参股股东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及以上的。

  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或批准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时,应当审核以下文件:(一)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内部决策文件;(二)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方案,内容有但不限于:转让的必要性,国有股东及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数据,拟转让股份权属情况,转让底价及确定依据,转让数量、转让时限等;(三)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四)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觉得必要的其他文件。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会计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13年8月27日印发的《会计专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同时废止。

  《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理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会计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具有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日前,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公路水运监理企业资质的类别、等级和经营事物的规模。主要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专业划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专业。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水运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其取得的资质等级在规定的经营事物的规模内开展监理业务。

  《规定》提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监理企业应当及时向许可机关交回资质证书,许可机关应当注销其监理资质: (一)未按照规定期限申请资质延续的; (二)企业依法终止的;(三)资质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7章、56条,包括总则、运营基础要求、运营服务、安全支持保障、应急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

  其中,《规定》明确,在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做下列作业的,作业单位理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经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 (二)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基坑施工、桩基础施工、钻探、灌浆、喷锚、地下顶进作业;(三)敷设或者搭架管线、吊装等架空作业;(四)取土、采石、采砂、疏浚河道; (五)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建(构)筑物载荷的活动; (六)电焊、气焊和使用明火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工业与信息化部令第46号)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依据WRC-15议题结论对业余业务、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卫星水上移动业务、卫星移动业务、空间研究业务、水上移动业务、卫星航空移动业务、航空移动业务、卫星固定业务、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无线电定位业务等进行修订。

  根据国内无线电业务发展规划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卫星移动业务、空间研究业务、移动业务、卫星固定业务、射电天文业务等进行修订。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