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6万吨年1-丁烯装置 氢气调节阀国际公开竞价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合法注册成立,须提供营业执照(境内投标人)或注册登记证书(境外投标人)。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其下属子公司,或制造商隶属的销售机构(应提供其之间的关系证明)。
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可以用美元、欧元或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港、澳、台和大陆保税区除外)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6.提供投标人出具给投标人代表的有效授权文件(如法人代表授权书),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并加注其姓名、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
7.在中国政府官方网站、中油集团公司近三年出现过诚信或质量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时报价无效。
9.投标语言:中文或中英文。如同时以中文和英文投标,若有差异,以中文为准。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提供中文翻译本。
如果投标人为境内投标人:投标报价为包含一切费用的货到现场价(包括13%增值税、运费及其它相关联的费用),交货地点: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包含一切费用的货到现场价。外币报价的,按公式折算评标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价超出该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如果投标报价中有多种货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转换,以便计算评标价。
上述缺漏项为实质性偏离,应当否决其投标。缺漏项在允许范围内的,评标时应当要求投标人确认缺漏项是否包含在投标价中,确认包含的,将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并依据此评标总价对其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进行价格调整;若投标人确认缺漏项不包含在投标价中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确认不包含的,应当否决其投标;签订合同时以投标价为准。
以不损坏物资为原则;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实际的要求:包装物牢固可靠,应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包装不符合规定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对应责任。
1.货到验收合格(并提供全套单据)后,30天内支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付款。
1.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为依据。境外产品为CIP/CIF价、进口环节税及境内运输费、保险费之和;境内产品为包含一切费用的货到现场价。
2.对所有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将按照进口关税税率为7%、增值税税率为13%计算进口环节税,计入评标总价。
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所公布加征一定的关税清单的原产于美国的产品,在现行适用进口关税税率基础上,还必须增加相应比例的加征关税,并计入评标总价。关税的计算方式:加征一定的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加征一定的关税税率;关税=按现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关税税额+加征一定的关税税额。
3.对内陆运保费和其它伴随服务费用的评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从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在评标时以投标人CIP/CIF价格的1%计入评标总价。
4.对投标货物的性能和生产率的评价:技术规格中规定了关键技术参数和要求(标注为“*”号),对这些关键技术参数和要求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否决投标。技术规格中规定了一般技术参数和要求(标注为“#”号),对这些一般技术参数和要求的每一项偏离,评标时按技术规格书中的相应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评标价格将增加投标总价的1%(百分之一)。
5.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价文件要求以外的产品,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签约时将相应核减。
7.与合同范本中规定的其他条款构成偏离的,每条偏离按1%的比例上浮评标价。
8.如果投标报价中有多种货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投标货币对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评标货币的转换,以便计算评标价。
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可以开标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吉林石化招标中心提出澄清要求。
当有效投标人3家或以上时,评审小组首先对参与的投标人资质进行审定,3家或以上合格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由评审小组直接推荐预选成交人;只有1家或2家满足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后,直接转为谈判或协商,按谈判结果推荐预选成交人。当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立即进入谈判程序。
除以下几项内容外,其余内容允许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原则上在1小时内进行澄清,不允许澄清内容包括:
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产的,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认定。对两家以上集成商或代理商使用相同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项目包的一部分,且一样的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60%的,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认定。
2.公告发布后,无投标人参与的,由采购单位负责寻找满足供货条件的投标人,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3.对所有参与的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预选成交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排序:
2)评标价相同的,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同的,应事先确定无倾向性成交原则,能采用第二轮报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4.原则上竞价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可以顺延与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谈判,参照第一名的报价定价,原则上不能超过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报价。
6.采购人保留对拟成交人现场考察确认其资质和供货能力的权利,如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
1.在经允许澄清和补充文件后,没有投标人递交有效公开竞价文件或对公开竞价没有投标人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1.投标人无故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暂停或停止其与吉林石化公司的交易资格,第一次暂停交易资格半年,两次及以上长期停止该投标人交易资格。
2.参与竞价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公开竞价文件有关要求及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竞价采购时间及内容做报价,截止时间后,除非评审小组要求,竞价投标人不得对所提报内容做修改。
3.公开竞价确定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竞价要求及采购合同内容履行相应供货义务,违约一次,对其进行警告,违约两次,直接停止其与吉林石化公司的交易。
符合条件投标人按照竞价公告所提出的物资明细及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做出报价及相关承诺。
邮寄文件的,须在包裹外部注明项目编号,并保证工作人员在开标前12小时收到竞价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到现场报价的,请于2023年11月16日13时30分之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开标)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到吉林石化招标中心(中国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 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采取其它方式报价的,按本公告内容掌握报价时间。
本文件中所指国际公开竞价是吉林石化公司参照国际公开招标方式采取的一种采购交易方式。本文件中所指的投标人为自愿参与国际公开竞价的供应商,当投标人递交竞价文件后即视为同意本文件中的所有约定。
十八、1.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基准费率参照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53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差额递减累进方式计算, 本项目在此基础上按计算结果的50%标准收取(四舍五入,取整至百元)。
2.成交人最迟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无故未按上述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人支付成功后请将支付回执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吉林石化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并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