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以下简称“交易买卖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太湖大道沿线,东起阳山南至马涧路区间竹林桥,西至贡山路。
规模: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约为1449.8678万元,其中施工费约1401.5万元,设计费约48.3678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实施工程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筑设计企业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实施工程单位,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如有)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 00:00至2023年10月24日 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1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3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买卖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做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买卖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施工配合服务及出具绿化养护指导手册等全部内容。
项目建设施工范围:包括不限于项目范围内改造施工,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归档、工程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养护期内绿化养护工作。
7.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7.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可承揽工程建设价格在1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有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有关专业中级职称 3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有关专业初级职称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建设价格在6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建设价格在8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有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7.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不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2020年10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2)2020年10月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在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3)2020年10月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1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上的投资额或建安费为准)。
7.6其他要求:(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建议》(苏信用办(2018)23 号)。(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公司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组织劳务合作。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4)其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一定要满足以下条件: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建设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以内。(5)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 名;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有效投标等于 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不是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 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8)取消“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要求。(9)“园林绿化有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职称证上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的,按照学历证专业认定;学历证颁发时间晚于职称证的,须提供职称评审表,按照评审表上的专业认定。
招标人: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 号资管大厦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