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成安镇、商城镇人民法庭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成安县成安镇、商城镇人民法庭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成安县成安镇、商城镇人民法庭建设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成安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审批字[2023]1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安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资金(资产金额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安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1工程名称:成安县成安镇、商城镇人民法庭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1.2建设地点:成峰路南与市区连接线交叉口西南角:成峰路北,聚良大道南段路东。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170.53平方米(约12.26亩),总建筑面积2960.5平方米。其中:(1)商城镇人民法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837.23m2(7.26亩)。建设标准为一类标准,建设内容有:1栋3层综合楼,建筑面积1896.74 m2:门卫建筑面积9m2;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建筑面积18m2;室外附属设施(道路硬化、围墙、及室外管网)及绿化等。(2)成安镇人民法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333.30m2(5亩)。建设标准为二类标准,建设内容有:1栋2层综合楼,建筑面积955.76 m2;门卫建筑面积9m2;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建筑面积18m2;室外附属设施(道路硬化、围墙、及室外管网)及绿化等。
2.1.4工 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1.5品质衡量准则:设计的基本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合格。
2.1.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招标范围:承包人应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上的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完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备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②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是联合体,实施工程单位提供施工资质,设计单位提供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2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委托代理人;联合体协议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实施工程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再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面讲述的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7 00:00:00至2023-10-3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21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