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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印发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1-03 02:02:04 |   作者: 新闻中心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淄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估管理办法》,首次将招标代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个人从业行为一并纳入信用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主体行为。该办法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将所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房子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全部纳入信用监管,基础信息、优良信息、代理业绩信息、不良信息实时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每天公布项目负责人的基础信息、代理业务数量、无不良代理率等信用指标,由高到低进行全市排名,公布年度优秀诚信代理项目负责人,实施正向激励。

  据了解,信用评级根据信用评分结果评定,将企业划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四类。AAA、AA、A级为诚信守法类;B级为轻微失信类;C级为一般失信类;“黑名单”为严重失信类。年度信用评估等级为AAA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列入淄博市建筑市场主体诚信“红名单”,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通过合法途径向社会公开推介;在同等条件下,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第一先考虑评先选优;根据真实的情况,免除“双随机、一公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