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答网民关于“尽快出台修订后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资质标准》”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4-02-08 00:50:10 | 作者: 新闻中心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但与之配套的“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迟迟未见发布,全国各地的主管部门也纷纷出台相关通知和文件,以保证检测机构的正常营业。也有省市直接暂停或者停止相关资质的受理、延期等事项,严重影响了一部分资质到期的检测机构的正常营业和企业生存。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何时出台“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这么久不出台,有没有考虑过临近到期的检测机构的日常生产情况?资质到期无法更换,检测业务不能正常开展,员工工资还要不要发放?没有业务,就没有收入,拿什么来发工资?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资质标准》已于2023年4月19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明确了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标准和经营事物的规模。同时,我部发布《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的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规定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做好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检验行业发展平稳有序,切实保障工程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