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大俄黎族风情民宿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18〕7号)的规定,本项目费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现依法依规对本工程的
(一)1.拟建一栋3层的公共服务用房及4栋3层的宿民,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其中,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民宿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2.拟建室外配套工程含室外硬化约1000平方米,庭院整治约1350平方米,庭院围护设施约280米,山野趣味就餐区约5处,停车位约300平方米。
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一)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材料、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技术人员配备表(相关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无需密封;
(二)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需密封;
(三)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无黑名单行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四)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五)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无需密封;
(六)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七)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投标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无需密封;
(八)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无需密封;
(十)提交密封报价函,以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下浮率范围为0至10%(含)(手写无效,报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三)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四)若接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均值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五)我镇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放弃中标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六)选聘结果在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七)公示期满后,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对接工作要求和起草合同,合同金额以概算评审审定金额结合下浮率计算。如未按期对接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29日(周六不上班),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址为东河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