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费计算公式合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 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 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450 万 元封顶)(计价格[2011]534 号) 100 万元×1.0%=1 万元 (500-100)万元×0.7%=2.8 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 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还要乘以上下浮值(-20~20)%,得出最终收费。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 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 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 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 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一定要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 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 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 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施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 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 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三)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 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规定,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计价格〔2002〕1980 号》的规定计算),标准如下: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 万元 (500-100)万元×%=万元 (1000-500)万元×%=万元 (5000-1000)万元×%=14 万元 (6000-5000)万元×%=2 万元 合计收费=1142=(万元)
对于竞争项⽬的招标代理费,国家有有规定的,那招标代理费怎么计算?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 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中标⼈须交纳招标代 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件《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计算),依此标准,可进⾏上下20%的浮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 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在实际操作的流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店铺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限度的维护⾃⾝的和合法权益, 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也可以查找相关的法条解决。
招标代理费用计算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您估算招标代理服务的费用。根 据真实的情况,招标代理费用的收取方式可能不一样,常见的有以 下几种:
不同的招标代理公司和项目,可能会不一样的收费标准,请 根据真实的情况选择正真适合的计算器。
其中,“招标采购金额”是指项目采购计划总金额,包括采购 主体的总投入、预算、资产金额来源等;“收费比例”是招标代理公司 向采购主体收取的服务费用比例,通常在 1%到 5%之间,具体应视项 目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招标代理费用不包括评标专家评审费、评标专 家交通、食宿等费用,也不包括后续的合同管理等服务费用。因此, 在选择招标代理公司时,有必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服务内容和费用报价, 以避免在后续的工作中发生意外的费用支出。
绿色表格填报 中标金额和优 惠率,黄色表 格为代理服务 费最终计算成 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ﻫ计价格 [2002]1980 号]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ﻫ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
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
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ﻫ第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一定要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
标人的技术、质量发展要求。 ﻫ第六条 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施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注: 1、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 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 350万元、300万元和450万元。 2、此表格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已废 止)、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费率计算, 仅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