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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建设:监理工作的发展历史(一)

发布时间: 2024-02-20 08:37:07 |   作者: 试验规范

  1988年8月12日至13日,原建设部在北京召开建设监理试点工作会议(即第一次全国建设监理工作会议),研究落实《通知》的要求,商讨监理试点工作的目的、要求,确定监理试点单位的条件等事宜。

  1988年10月11日至13日,原建设部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全国建设监理工作会议,进一步商讨选择哪些城市作为建设监理制度的试点,经讨论后确定了作为试点的8市2部,即将北京、天津、上海、哈尔滨、沈阳、南京、宁波、深圳市和原能源部的水电系统、原交通部的公路系统作为监理试点。根据会议精神,原建设部于1988年11月12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

  据此,试点地区和部门开始组建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帮助监理单位选择监理工程建设项目,逐步开始实施建设监理制度。原交通部作为建设工程监理制的试点单位,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先后修建了很多基础交通设施,如陕西省西安至三原一级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和天津港东突堤工程。在以上工程修建中,承包方按照国际通行的FIDIC(菲迪克)合同条款要求,都实行了国际招标及工程监理制,从而逐步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模式。从第一批交通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的20年来,交通建设的工程监理制度,经过开始试点、稳步发展、全面实施三个阶段,逐步成熟完善。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交通事业的持续、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建设监理制度已成为中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所起的作用也慢慢变得明显。

  著名经济学家胡鞍钢教授认为,交通建设是中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先行领域之一,几代交通系统的领导同志、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建设监理人员为引进、消化和吸收FIDIC(菲迪克)条款,为中国特色的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为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付出了毕生心血。

  四川兴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公路甲级监理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公司一直深耕交通行业十六余年,通过全体监理的努力奋斗,公司已发展成为省内外知名监理企业。企业具有全套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以规范、科学的管理,诚信、优质的服务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监理信誉。公司技术力量雄厚,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一、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业务资格。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